我校遴选出22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期次:第17期       查看:233

  本报讯(记者胡红霞 曾尉)10月28日下午,在6号楼316会议室,学校召开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工作会议,我校遴选出了22项优秀项目上报教育部。党委副书记朱业宏参加了会议。校长助理刘绍平主持会议。
  会上,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专家组副组长孟修祥对项目申报、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和申请书的修改要求作了详细的讲解。校团委书记徐波通报了他参加在中南大学举办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第一批实施高校的部分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的有关情况。
  教务处处长张光明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作了简要说明后,要求: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各项目组要按照《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高效地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学生必须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正确处理好课程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关系,做到两不误;项目负责人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对学校、学生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咨询、指导工作。
  党委副书记朱业宏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说,项目的价值取决于我们的创新性成果;创新成果的取得取决于我们思想自由,兴趣驱动;好老师的标准就是让学生超过自己,好学生的标准就是发现、发明、创造、不断超越;过程控制,结果可以控制。朱书记要求学生抓住机遇,放开思想,放手去做,不要有负担,要超越自己、超越老师,成为有创新思想的人。
  据了解,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申报工作,学校领导和教务处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并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10月6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布置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各院(系、部)积极宣传、组织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共有103个项目上报。10月27日下午,教务处组织评审会,邀请专家对经过初步评审后遴选出的37项申报项目进行了答辩评审,择优确定了22个项目上报教育部。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开展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直接面向大学生的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的创新实验项目。计划的实施,旨在促进高校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促进高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本科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同时在项目实践中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教育部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1.5万名在校大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将该计划打造成为创新人才培养的平台、优秀成果培育的沃土、学生成才的催化剂。